拒絕患病職工家屬代領工資違法
2013-08-16 14:33 點擊量:1455 來源:中工網——《山東工人報》
去年,李某因工受傷在家休養(yǎng),其工資一直由妻子代領??扇ツ昴甑椎浇衲?月份,公司以不能代領等理由一直拖欠李某工資,至今未發(fā)放。無奈之下,李某申請辭職,讓公司補發(fā)薪酬,并支付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。公司卻否認拖欠工資,表示如果李某拿不出公司拖欠工資的證據(jù),一分錢都不給。因李某領工資都是從財務部簽名領錢,手里沒什么證據(jù),一時不知如何是好,就來到當?shù)厮痉ㄋ稍儭?/p>
工作人員了解情況后指出,李某因病讓妻子代領工資,公司拒絕是不對的。法律規(guī)定,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,可由其親屬或委托他人代領;用人單位委托銀行代發(fā)工資,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(shù)額、時間、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,并保存2年以上備查。因為發(fā)放工資的憑據(jù)完全由用人單位掌控,因此,單位負有舉證已經發(fā)放工資的責任,否則應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。